• 鄭州
您的位置: 法律包 > 公司法 > 股東權益 > 詳情

合伙制企業與公司制企業的基本區別是什么?合伙企業設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來源: 法制網 2023-06-08 10:22:36

一、

合伙制企業與公司制企業的基本區別

合伙制企業與公司制企業的基本區別如下:

1.成立基礎不同:合伙企業基于合伙協議(設立程序、管理方式、分紅模式等自由度高,法律強制性規定不多);公司基于章程(自由度相對較低,公司法強制規定了很多內容)。

2.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業不是獨立的法人(企業財產有全體合伙人共有,企業沒有獨立財產、不承擔獨立的財產責任);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企業財產由企業所有,企業承擔獨立的財產責任)。

3.投資人責任不同:合伙企業的投資人稱為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即企業的錢不夠還債,合伙人還須拿出家里的錢補充清償——當初投資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全部家當有多少);公司的投資人稱為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4.其他區別。

二、

合伙企業設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找法網提醒,合伙企業設立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企業登記(備案)申請書》;

2.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全體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

4.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合伙協議;

5.全體合伙人簽署的對各合伙人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6.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三、

合伙企業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合伙企業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法律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而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合伙企業包括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所謂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業中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標簽: 合伙制企業與公司制企業的基本區別
溫馨提示: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立即在線咨詢 >

相關知識推薦
操作
分享
15037178970

公眾服務

法制網公眾號

快速找律師 / 免費咨詢

查法律知識 / 查看解答 / 隨時追問

律師服務(工作日8:30-18:00 ,非工作日請QQ留言)

律師加盟

律師營銷服務

在線客服:

加盟熱線:

律師營銷診斷

營銷分析 / 回復咨詢

案件接洽 / 合作加盟

法律包,中國知名的 法律咨詢網站,能夠為廣大用戶提供在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CopyRight@2003-2023 falvbao.cc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權所有
皖ICP備2022009963號-41
違法和不良信息聯系郵箱:39 60 29 14 2 @qq.com